记得刚入行时,有一次航前绕机发现飞机左右主起落架的镜面高度特别低,于是报告放行人员处理。后来确定没问题,说根据AMM手册镜面最低高度允许值是33mm。然而根据自己的印象,“镜面高度”好像没有33mm。心存疑问,自己查阅手册,才发现自己对于“镜面”高度的理解有误。
今天简单介绍主起落架“镜面高度”的测量方法和相关放行要求。仅供参考。
1.根据AMM找对测量的位置:
上图红色标记为之前错误理解的位置,以为高度就是镀铬表面。H是手册要求的高度。
2.对于单个“镜面高度”,要求最低值为33mm。 3.对于同一架飞机两个主起镜面高度差,要求:
对于减震支柱内油液检查的工卡,其中第一步就是根据起落架上的“温度、H高度、压力对照表”来判断。即根据当时实际测量的温度和压力,通过表查到理论的高度H,与实际测量的高度H对比: 如果高度相差小于+/- 15mm,不用处理 如果高度相差在+/- 15 mm至30mm之间,则需要在50循环内执行减震支柱压力油补充。 如果高度相差大于+/- 30 mm,则需要立即执行相关工作。 相关图标在主起落架上充气口附近的标牌上也有简单介绍:
内容参看AMM手册: AMM 12-14-32-200-001-A AMM12-12-32-611-00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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