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737NG飞机MEL77-5条款的提示 某NG飞机过站时机组反映右发振动值指示故障,在按照MEL77-5放行飞机时,在备注中有以下内容: 备注:在按照AMM 77-31-05/201 断开(每架飞机)一个1 号轴承振动传感器的情况下操作-700/800 型飞机,符合所有设计的驾驶舱发动机振动指示和CCAR-25 部要求(参照波音服务信函737-SL-77-016),因而MEL 不要求其工作。 此备注极易引起放行人员和机组迷惑,因放行要求中是2放1,C类保留,且无(M)和(O)程序,即允许2台发动机有一发的振动指示系统失效,不需要做动作,直接放行,但备注中又要求按照AMM断开一个轴承振动传感器(NOB)。 查询波音服务信函737-SL-77-016,明确指出,此备注的背景为:因每台发动机装有2个振动传感器,NOB和FFCCV,其中NOB传感器为航线不可更换件,如发生故障需要更换时需拆下发动机返厂送修。按照77-5的要求,如振动系统发生故障,必须在10日之内修复,也就意味着如果是由于NOB传感器引起的发动机振动指示系统故障,必须在10日内将发动机拆下,这样会造成使用客户的发动机非计划更换。为了延长发动机的在翼使用时间,波音和CFMI同意,如果是由于NOB引起的振动指示故障,允许按照备注中所说,根据AMM77-31-05/201中的程序使NOB失效,在保证振动指示正常的同时,避免发动机的非计划拆装,同时使NOB失效后,也就不需要再对系统办理C类保留,即故障的发动机可以正常使用。 综述:如果过站遇到机组反映单发振动指示故障,可以按照MEL77-5直接放行或办理C类保留,不需做任何工作。当故障原因确定后,如果是由于NOB引起的,则按照备注使NOB失效,不再适用此MEL情况,即可以直接撤掉保留。如果是其他原因引起则必须在10天内排除故障,撤掉保留。另需注意,如果NOB失效,会导致AVM的风扇配平功能无法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