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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科学&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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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1 14: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金华
还有方舟子目前正打算着加以揭露的所有“骗子们”,
这里,我不想多说,仅以方舟子指证肖传国在“国际期刊”上只发表4篇论文这件事为例,来作个剖析。
笔者本人是一个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就我所知,中国大陆凡有国际期刊号者,实践上都对国外发行。而在海内较有影响者,其在国际上的发行数目和笼罩面也相应较大。比方,《中国社会科学》和《经济研究》、《法学研究》、《历史研究》、《哲学研究》等等等等,都是有名的国际期刊。说这些都不是国际期刊,方舟子再无知,也不会无知到这等田地吧?既然如斯,说他不是欺骗国人,又怎么可能呢?
肖传国起诉方舟子损害其声誉权的官司,以方舟子败诉终结。其中的一个主要起因,就是法院认定:所谓“国际期刊”,就是在国际上发行的期刊。
所以,在谈方舟子是不是科学骗子前,我们首先要研究一下:什么样的人可能称得上“科学骗子”?或者,换句话说,怎样做才干配得上科学骗子的光彩名称?而要想答复这个问题,又有必要首先搞清晰:怎么做不算科学骗子?
第六,一个人有根有据地揭穿同行或共事的学术不端,不是欺骗,不算骗子。
如若不信,方舟子及手下可以去数一数。
1)先说地震。
除了孙见坤,还有刘维宁,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所谓欺骗,就是成心向别人或公众做虚假陈说,使其信认为真的行为;所谓骗子,就是对他人或公众进行欺骗的人。而笔者所谓“科学骗子”,就是打着“科学”幌子借以行骗之人。
这里,就我们当初的论题而言,仅只探讨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武汉法院关于“国际期刊”的认定是准确的?为什么说方舟子宣扬肖传国在“国际期刊”仅只发表4篇论文的说法不仅是错的,而且是对国人的欺骗?是一个地隧道道的骗子之所为?
4)至于方舟子所打击的人,
一、什么样的人堪称科学骗子?
然而,事实的情况是,方舟子败诉后,不仅没有停滞其对肖传国名誉权的持续侵害,反而变本加厉、愈演愈烈,由民事侵权进一步演变到冲撞《刑法》关于毁谤罪的有关划定。其详细的犯法行为,包括声称“肖氏反射弧”理论是伪科学,肖氏反射弧手术的胜利率为零,以及指证肖是学术骗子等等。
为了表明我写这篇文章的诚意,在此愿与方舟子打个赌:

要说方舟子在这个问题上是科学骗子,恐怕读者很难接收。
关于转基因,即使国外没有关于转基因食物的任何报道,如果方舟子根本看不到《孟山都公司眼中的世界》这部影片(记载片),如果他根本不是科普工作者,那么,他说转基因食品无害,也没有什么。公众权当是个屁放了,该怎么着还怎么着:该抵制的,还继承抵制;抵制不成,自己在实际中谢绝就是了。
第一,假如方舟子是一个地震学家,同时兼做科普工作,那么,他向大众遍及地震猜测预告常识,就是他的天职。谁也不会说他是骗子,不会说他打着科普的幌子诈骗国人。
第一,如果方舟子是一个中医,如果他全面理解狭义中医的理、法、方、药,如果他从中医的角度来看中医藏象学、辩证施治、方剂学和中药学等,而不是用西医的目光来对待中医,如果他居然发明中医是伪科学,那只能阐明他太聪慧、太有才了,或者太笨拙,愚不可及,因而基本谈不到欺骗。
如果方舟子此言不虚,不仅肖传国可定为骗子,笔者我也乐意否认自己是个学术骗子。——破此存照,请读者明鉴!
第二,如果方舟子是一个长期研究地震预测预报的专家,经由自己严正当真的科学研究,确信地震绝对不可预,哪怕这种断言是毛病的,他向公众宣传自己的研究论断,也不是欺骗,算不上骗子。
第七,一个人,由于自己的肤浅、无知而错误地责备他人学术不端,当被人点醒之后知道认错,并向自己所损害的对象真挚报歉,不是欺骗,算不上骗子。
第五,即使不从事科普工作,而仅只向社会公众介绍自己的科研成果,哪怕吹得天花乱坠,只有不捏造事实和数据,就不是欺骗,算不上骗子。其原因在于,深信自己正确,说自己的成果好,这是人类的天性,别人也会因而知道他有自我吹捧的可能,因而不大容易受骗上当。即使后来证明他吹错了,在事实眼前他不得不抬头,也与真正的欺骗不同。但是如果他从定性的自吹进到定量的自吹,靠虚伪信息、不存在的事实或假造的数据来进行宣扬,那就完整是另一回事了。
下面,就让我们通过列举法,理一理不算科学骗子的多少种情况:
如果方舟子心目中所认定的上述尺度成立的话,那么,可以说,美国人、英国人、加拿大人、澳大利亚人和新西兰人以非英语语言写成,并且发表在非英语国家的论文,五国之总合也不中国大陆人以英语写成、并且发表于中国大陆之外的论文多!
方舟子是驰名中外的打假好汉,指称别人为“科学骗子”,是他的拿手好戏。在这种情况下,因为先入为主的心理影响,要说他自己是科学骗子,还真不大轻易。
二、方舟子的行动种种
由此能够想见,其认定并到处宣传肖传国仅只在“国际期刊”上发表4篇论文,并由此判断肖传国事个学术骗子,是何等的卑劣无耻!其以主观果断之个人谬见,为所欲为,猜忌所有,发号施令地到处“打假”,借以欺世盗名,哪有一点捕风捉影的科学精神?接洽到其对转基因食物之保险性缺少最少的质疑精神,两相对比,一反一正,不正活脱脱表明自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科学骗子吗?
然而,方舟子不是这样做的。相反,他以一个“科普作家”的名义,打着“科学”的旗号,向公众宣传“地震不可预论”的同时,置我国现已到达的地震预测报水平于不顾,完全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如果这还不是欺骗,如果这还不算骗子,那又是什么?
第三,如果一个人在普及学界已有定论的知识之余,介绍一些尚无定论而有争议的内容,并且如实加以解释,这种介绍不能说是欺骗,算不上骗子。
纵观方舟子关于肖传国仅只在“国际期刊”上发表4篇论文的说法,我们可以明白地看到,方舟子所谓的“国际期刊”,局限于以论文撰写人本国母语之外的语言出版,并且处于论文撰写人本国境外的那种期刊。详细到中国人来说,也就是指以汉语以外的其他语种出版,并且处于中国大陆以外的学术期刊。

第二,如果一个人本身不是严厉意思上的科学家,但对多个学科领域都略知一二,或知其零点五,于是,应用自己的这个专长,向公众介绍学界已有定论而没有争议的知识,是为科普。这样做的时候,即使介绍的内容有错,不论这种错误是从事科普者个人主观上懂得有误,仍是学界的共识后来被证明并不正确,因而被科学的发展所颠覆,这种介绍都不能说是欺骗,从事科普的人算不上骗子。
第三,如果方舟子对地震预测预报略知一二,或知其零点五,那么,当他以一个科普工作者的身份向公家介绍世界各国地震预测预报的现有技巧程度状态时,如实先容实在际情况,以及尚存在的艰苦,包含世界发达国度有人断言地震不可预等等情形,也不能说就是诱骗,因此他也算不上骗子。
第一,由于科学是在真理与舛误、正确与错误的奋斗中前进的,所以,学界内部进行争辩的任何一方,无论正确与否、真谛是否在手,都不能说是欺骗,都算不上骗子。
为使读者对此能有更清楚的理解,让我们举个艰深一些的例子,就说什么叫“国际城市”吧。
3)再就是转基因。
第三,如果方舟子是一个西医,出于门户之见,囿于专业视线的限度,因而恶感或排挤中医,并将自己的观点讲出来,咱们也很难说他是骗子。
现在的情况是,国外明明有关于转基因食品负作用的种种报道,公众能看到《孟山都公司眼中的世界》这部据说在自在美国遭禁演的影片,方舟子又是以一个科普作家的名义在拍着胸脯说转基因食品相对没问题,如果谁还说他不是骗子,如果谁还说十拿九稳,那他就是比骗子还可恶的恶魔!
对于这个问题,我本人不说,倒想请问一下方舟子先生:以你之见,毕竟什么是“国际城市”呢?莫非只有纽约、伦敦、巴黎、东京是国际城市吗?北京、上海岂非不是国际大都市?真是岂有此理?!
除了肖传国,还有陈晓宁,
三、“国际期刊”与方舟子的谣言
第二,如果方舟子仅只是像鲁迅那样,因为自己的父亲或其余家人逝世于中医而仇恨中医,并把自己的感触讲给别人听,也很难说是科学骗子。
那么,这个判决对错误呢?确定是对的。武汉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固然方舟子迁延不实行按照法院判决的任务,反而动用其所能动员的国内外力气来抗拒和毁谤这一裁决,甚至对主审法官进行辱骂,但都改不了其对肖传国形成名誉侵权的事实。
2)再说中医。
原来,依据“一事不再理,一案不二审”的准则,肖传国胜诉并通过法院强迫履行而拿到了3万多元的精力丧失抵偿费之后,此事就算已经了结了。然而,“一事不再理,一案不二审”有一个条件,那就是:败诉一方结束侵权。
第四,如果从事科普工作的人自身就是某一领域的迷信家,属于一专多能那品种型的人才,(又称“T”字型人才,其上一“横”代表很多领域略知一二或知其零点五,其下一“竖”则代表自己本专业的艰深研讨),其在介绍学界内部已有共鸣的科学知识之余,顺便介绍自己在该范畴获得的成果,即便后来证实此结果是过错的,也不能说是欺骗,算不上什么科学骗子。
然而,方舟子所为并不是这样。他是以一个科普工作者的身份跟科普作家的名义,在向公众普及西方科学的进程中,把博大高深的中医科学贬斥为伪科学。事实上,即使我们退一万步讲,中医也至少是经验科学,正如西医是试验科学一样。教训科学和实验科学都是科学,正如统计法则和演绎规律都是规律一样。方舟子作为一个科普工作者,不可能不晓得经验科学在全部科学系统中的位置和作用,但却仍断言中医仅只是一种文明,而不是科学。他的一句经典名言是:如果必定要说中医是科学,那只能说是一种“伪科学”。如果谁说这不是欺骗,如果谁说这不是科学骗子之所为,那只能说说这话的人自己是骗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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