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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桃仙机场推出“真情回报旅客”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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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7 15: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海南海口
     

  图1:服务中心柜台。摄影:彭阳


  2010年9月27日消息:为回报社会对沈阳桃仙国际机场长期以来的关爱和支持,在中秋佳节和“十一”黄金周期间桃仙机场推出“真情回报旅客”公益活动。此次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奖励对象
  1、对组织沈阳周边城市旅客在桃仙机场乘机的旅行社予以奖励。
  2、对在桃仙机场指定售票处购票并乘机的沈阳周边城市旅客予以奖励。
  3、对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旅客不进行重复奖励。
  4、沈阳周边城市范围:丹东、锦州、朝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阜新、辽阳、铁岭、通化
  二、奖励标准
  1、对组织沈阳周边城市旅客在桃仙机场乘机出行的旅行社,按实际乘机旅客人数,给予旅行社每人50元现金奖励。对旅行社接送沈阳周边城市旅客的旅游车辆发放免费停车券,可在指定区域免费停车。
  2、对在桃仙机场指定售票处购票并乘机的沈阳周边城市旅客,给予每人50元机场消费券奖励。机场消费券可用于桃仙机场航站楼内指定的购物、餐饮、娱乐及自助餐等消费。对乘坐次日09:00之前出港航班出行的沈阳周边城市旅客,提供免费自助餐食服务及免费住宿服务。
  3、对乘坐中转航班,在桃仙机场停留4小时以上的旅客,提供免费自助餐食服务。
  4、对省内4个支线机场(丹东、锦州、朝阳、鞍山)组织的在桃仙机场乘机的沈阳周边城市旅客,提供免费地面运送、免费住宿服务。
  四、具体程序
  1、旅行社与机场签署合作协议,将相关资料备案。
  2、旅行社提前将《旅行社奖励申请明细表》发至桃仙机场奖励活动服务管理中心,由服务管理中心复核无误后,待本次活动结束后15天内进行结算。旅行社接送沈阳周边城市旅客的旅游车辆凭旅行社证明到候机楼内活动服务管理中心领取免费停车券。
  3、沈阳周边城市旅客在桃仙机场指定的售票处购票时,售票处凭身份证确认该旅客是否符合奖励标准,服务管理中心在旅客办理值机手续完毕后,向每人发放50元机场消费券。乘坐次日09:00之前出港航班出行的沈阳周边城市旅客需提前与服务管理中心取得联系,服务管理中心审核旅客是否符合奖励标准,安排相关免费自助餐食服务和免费住宿服务。
  4、乘坐中转航班,在桃仙机场停留4小时以上的旅客与服务管理中心取得联系,服务管理中心审核旅客是否符合奖励标准,并安排免费自助餐食服务。
  五、服务咨询电话
  机场服务管理中心:15710531080  83932042(传真)
  机场指定售票处:024-96833
  旅行社业务合作:024-62786638
  六、服务管理中心地点:
  T2航站楼2楼出港大厅“服务管理中心”
  七、活动时间
  本奖励办法的实行日期自2010年9月21日起至10月8日止。
 

  图2:向旅客发放奖励劵。摄影: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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