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务在线

搜索
查看: 2936|回复: 0

[管理资料] CCAR66部—为什么要建立修理人员执照制度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系统工程师

day day up♂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15613

在线王实名认证

发表于 2010-8-6 19: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以下简称修理人员执照)是CCAR66部中的一个具有与国际上其它同类规章不同特点的执照。在国际民航公约的附件一中没有明确的提出修理人员执照的概念,但是对航空器及其部件的修理必须有具有资格的人员放行或批准返回使用则是有明确要求的。我国的维修人员执照管理系统在过去的近20年间,一直是对航线放行和内场修理人员实施同一的执照管理要求,但在实施的过程中,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其一,内外场的工作性质决定了维修人员的知识面的差异和知识水平上的不一致;其二,内外场的人员来源的差异也造成了从业人员在航空维修方面的知识水平的不一致;其三,内外场维修工作的专业划分和工作深度的差异使得同一的维修人员执照申请人在考试方面无法按照专业区分,使得考试和实际工作的不一致。
民航总局在人员执照方面管理同样也遇到了困难。由于上述的内外场维修人员来自各个不同的行业,从业的专业差异和维修专业的不同,执照的培训大纲、培训教材、考试题库等各个方面均无法真正的与实际相结合起来。可以想象,一个专门从事修理单一设备的修理人员在学习航空器整体的系统原理后,能否对与其要达到的部件修理后批准返回使用的工作目标相一致?能否真正掌握学习的知识?另外,在历史上,直接针对修理人员的专业考核也没有先例。这是CCAR66部中建立修理人员执照的一个基本原因。
随着航空技术的不断进步,航空器零部件的设计和制造朝着多种专业技术一体化和航线维修简单化的方向发展。对内场修理的专一程度有了明显的要求,对专业设备的要求也越加严格,维修资料、工具等各个方面与外场航线维修的工作性质有了明显的区别,这是CCAR66部中确定建立修理人员执照的另一个基本原因。
欢迎大家加入http://weibo.com/airacm 机务在线微博群http://q.weibo.com/726050  Email:skyterry828@airacm.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