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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交流] 机务在线培训信息发布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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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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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机务在线良好交流秩序,保障用户权益与信息质量,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本站服务协议,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所有用户在本站发布、传播任何信息,均应遵守本规范。本站管理团队有权依据本规范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 培训信息发布规范

第三条 本站允许用户出于分享、招募目的,以独立主题帖形式发布正规的培训、学术讲座、技能课程、线上研讨会等信息。

第四条 发布培训信息须遵守以下内容要求:

(一)须在本站“院校培训”板块,选择对应分类标签(如:机型培训、基础培训)进行发布。

(二)正文须包含以下要素:主办单位、培训内容简介、具体时间与地点(或参与方式)、费用说明及官方报名或咨询渠道;

(三)内容真实、准确,不得含有夸大、虚假宣传或误导性陈述;

(四)严禁任何形式的重复发布刷屏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多个账号或同一账号发布相同、高度相似的内容。

第五条 信息发布主体须对所发布培训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独立承担全部责任。本站管理团队有权对存疑信息进行核查,并可依据判断予以删除、屏蔽或要求补充说明。


第三章 广告行为限制

第六条 严禁在他人主题帖的回复区(跟帖/评论)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内容,即禁止“跟帖广告”。

第七条 以下行为均属于违规广告,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回复中插入联系方式、二维码等从事产品或服务营销;

(二)发布与主帖内容无关的商业推广信息;

(三)以“支持楼主”“感谢分享”“解答疑问”等名义附加广告链接或变相宣传;

(四)发布带有诱导点击、引流性质的外部链接;

(五)其他以回复形式进行商业推广的行为。


第四章 违规处理与申诉

第八条 违反第三章规定发布的跟帖广告,本站将无需警告,直接予以删除。

第九条 发布虚假培训信息或恶意广告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短期禁言、永久封禁账号等处罚,处罚后账号积分。账号因违规行为被处罚的,其账号内的一切虚拟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积分、虚拟积分、等级特权等)将视为自动放弃,平台不予保留、退还或转移。此规则适用于所有获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充值、任务奖励与活动赠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规范由本站负责解释,并有权根据运营需要适时修订。修订后将通过公告形式通知。

第十一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网站使用问题可以联系我,我的联系方式--微信:8268354/QQ:8268354,有付出才有回报,没有付出就不要谈回报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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