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CAR , AP , AC , CAD(AD),SB , SL , EO , TA的详细介绍,大家一起学习,
维修适航文件介绍 Part.1. 目的了解常用维修适航文件。
Part.2. 风险因素无
Part.3. 定义A. 常用适航文件: CCAR, AP , AC , CAD(AD),SB , SL , EO , TA
Part.4. 程序A.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CCAR-China Civil AviationRegulations 是民航总局制定发布的涉及民用航空活动的、专业性很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管理规章。凡从事航空活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必须遵守其规定。 常见的几部CCAR: CCAR—66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121 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规定 CCAR—145 民用航空器维修许可审定的规定
B. 适航管理程序(AP) 适航管理程序是CCAR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管理程序,由适航司司长批准发布。
C. 咨询通告(AC) 这是适航部门向公众公开的对适航管理工作的政策以及某些具有普遍性的技术问题的解释性、说明性和推荐性文件或指导性文件,由适航司司长颁布。
D. 适航指令(包括AD、CN、CAD 等): 是航空器审定国或航空器注册国适航当局针对那些已经通过型号审定后,在某一民用航空器、发动机及其它机载设备上发现的很可能存在于或发生于同型号设计的其它民用航空产品中的不安全状态所制定的强制性检查要求,改正措施和使用限制。 由中国适航当局颁发的适航指令简称为 CAD。由美国、加拿大适航当局颁发的适航指令简称为AD,由法国、德国适航当局颁发的适航指令简称为CN。 适航指令的执行和管理基本原则: a) 适航指令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未按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航空器不再适航。如产生影响飞行安全的事件,适航指令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将负法律责任。 b) 必须严格执行所有适用本公司飞机的适航指令。 c) 严格执行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条例规定,是准确无误的完成适航指令的基本准则,是保证飞机持续适航性的基本要求和法律依据。 d) 所有参与适航指令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适航指令的颁发和管理》(AP-39-01)等有关文件。 e) 根据外国适航当局颁发的适航指令适用本公司机型的,不必等待我国适航当局颁发CAD,可先进行处理。如出现中国适航当局颁发的适航指令(CAD)与国外适航当局颁发的适航指令(AD/CN)有不一致时,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两者的要求。如果不能同时满足,以CAD 为主。
E. SB(服务通告)和SL(服务信函) 当某一民用航空产品出现技术问题时,并且很可能存在于或发生于同型号设计的其它民用航空产品时,由该产品的设计生产厂编写的用以通知客户注意和采取纠正措施以保证该民用产品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技术文件。 服务通告(SB)包括紧急服务通告(ASB)、强制性(Mandatory)服务通告、建议性(Recommended)服务通告、AOT 等,来源可以是波音、空客和各部件厂家。服务信函包括 SL 等。 按照服务通告和服务信函重要程度将其分为四类:安全类,可靠性类,信息通报类和特殊类。 安全类: 1) 安全强制的服务通告和服务信函:无需进行经济性评估,无条件执行。 a) 影响适航安全的服务通告和服务信函:包括ASB,强制(Mandatory)等级的SB,AOT,以及与AD/CAD相关的服务通告和服务信函。 b) CAAC/FAA/EASA等规章要求或公司运行规范要求,影响飞机适航或正常运行的服务通告和服务信函。 2) 如果不执行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的服务通告和服务信函:无需进行经济性评估,工程师只从安全角度考虑是否执行。 a) 影响飞机结构持续适航性的服务通告和服务信函。包括主要结构(PSE,SSI)疲劳损伤类服务通告和服务信函。 b) 影响动力装置安全性的服务通告和服务信函:级别为1 到4 级或建议(Recommended)类的发动机制造厂家的服务通告和服务信函。 c) 凡颁发原因涉及引发过重大不安全事件如空停等的SB 原则上应一律执行。 可靠性类: 改进飞机/发动机/APU/部件可靠性的服务通告和服务信函。所有服务通告和服务信函都应以现有公司的可靠性数据为依据,参考世界机队可靠性数据进行评估. a) 与已产生的可靠性警告相关的服务通告和服务信函必须进行经济性评估。 b) 未产生可靠性警告,但是我公司机队已出现相应故障报告的服务通告和服务信函必须进行经济性评估。 c) 未产生可靠性警告,而且我公司机队未出现相应故障报告的服务通告和服务信函原则上无需措施,无需经济性评估。 信息通报类: 包括各种信息通告、提示,件号互换或部件升级换代说明等服务通告和服务信函,无需经济性评估。工程师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是否执行(一般为下发TA, MEMO 等)。 特殊类: 1) 我公司要求的必改(MASTER CHANGE)SB(包括构型统一类SB)和公司政策要求改装的SB,无需经济性评估,无条件执行。有公文审批的项目在“原因说明”栏中输入公文号,并说明不做经济性评估的原因。 2) 相关租用飞机/部件合同条款,发动机/APU 包修合同条款等要求的服务通告和服务信函。无需经济性评估,在“原因说明” 栏说明不做经济性评估的原因。 3) 软件升级类服务通告和服务信函无需经济性评估。 4) 增加新功能,增强舒适性和免费的SB(一般只是器材免费),必须进行经济性评估。 5) 对于无法确认划归类型的服务通告和服务信函,均划归到此特殊类并进行经济性评估。
F. EO-工程指令 是指技术部门为改进飞机及其机载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及旅客舒适性而制定的用于对航空器、发动机或零部件实施专门检查、改装更换以及修理等非例行维修工作的指令。 对于根据适航指令的要求进行的改装,检查,修理等工作必须以EO 的形式下发执行(加入MP 的适航指令除外)。对于根据服务通告和服务信函的要求进行的改装/检查/修理等工作, 除非通过其他有效形式建立控制途径, 原则上也须以EO 的形式下发执行。对于需要对适航指令,服务通告和服务信函等厂家技术文件采取措施时,如果是一次性措施,须以EO 的形式下发执行。 工程指令实施原则: a) 除非已获得适航当局的许可,工程指令制定实施的维修工作不允许超出制造厂家或适航部门规定的技术标准。 b) 除非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工程指令必须在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G. 技术通告(TA): 技术服务中心颁发的技术通告是作为技术手册的一种补充,针对维修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加以阐述,或者对某一维修工作做出规范要求,对机队构型差异以及临时性工作流程进行说明的技术文件,属于受控的法定性文件。 技术服务中心工程管理室工程师依据AD,CAD,厂家的SB,SL,传真,电子邮件,维护手册,维修经验等信息以及飞机构型改变等或者其他需求编写技术通告。对于部件禁止类、互换类信息尽量改版手册,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技术通告的形式予以说明,但应该尽快完成手册的修改,在确认手册修改完成后,应废止相关的技术通告。 参考资料:《技术服务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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