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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维修管理方案、维修工程管理方案和维修管理手册有什么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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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务正式工-执照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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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在线王

发表于 2014-7-31 21: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天津
维修管理方案、维修工程管理方案和维修管理手册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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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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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 08:4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德阳
完全就不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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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务正式工-执照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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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staeco

发表于 2014-8-1 09: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西晋中
维修管理方案主要是维修方面的管理文件
维修工程管理方案是具体打安排维修施工方案
维修管理手册涉及人员、工具、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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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机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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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

发表于 2014-8-1 15:4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你可以去你们维修工程部查看,工程管理手册。工程管理手册就分上边两个部分,你看看目录就知道各个是做什么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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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务正式工-无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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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认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东航解疑达人

发表于 2014-8-4 10:4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中国民航法律体系, 从结构来说, 划分为“三个层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发布的法律为第一层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属于国家法律, 是民用航空法律体系的龙头, 是制定民航法规、规章的依据
国务院通过的由总理以国务院令发布或授权民航总局发布的关于民用航空行政法规为第二层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
民航总局局长以民航总局令发布的各类民用航空规章为第三层次,例如《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四章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第三十五条生产、维修民用航空器及其发动机、螺旋桨和民用航空器上设备,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生产许可证书、维修许可证书。经审查合格的,发给相应的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民用航空器取得适航证以后,必须按照民航局的有关规定和适航指令,使用和维修民用航空器,保证其始终处于持续适航状态。
第十五条  加装或者改装已取得适航证的民用航空器,必须经民航局批准,涉及的重要部件、附件必须经民航局审定。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境外任何维修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民用航空器的维修业务的,必须向民航局申请维修许可证,经民航局对其维修设施、技术人员、质量管理系统审查合格,并颁发维修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维修业务活动。
第十七条  负责维修并放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民用航空器的维修技术人员,必须向民航局提出申请,经民航局或者其授权单位考核合格并取得维修人员执照或者相应的证明文件后,方可从事民用航空器的维修并放行工作。
第十九条  民航局有权对生产、使用、维修民用航空器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及取得适航证的民用航空器进行定期检查或者抽查;经检查与抽查不合格的,民航局除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处罚外,还可吊销其有关证件。
第二十一条  维修民用航空器的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航局有权责令其停止维修业务或者吊销其维修许可证,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一、未取得维修许可证,擅自承接维修业务的;
    二、超过维修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承接维修业务的;
    三、由未取得维修人员执照的人员负责民用航空器的维修并放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规章

民航总局第153号令CCAR-66-R1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民航总局第195号令CCAR-121-R4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民航总局第152号令CCAR-145-R3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
145.30条 维修单位手册维修单位应当制定完整的手册以阐述满足本规定要求的方法。维修单位手册由维修管理手册和工作程序手册组成。维修管理手册应当载明维修单位实施所有经批准的维修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依据并应当获得批准;工作程序手册应当根据维修管理手册载明部门或者车间的具体工作程序并应当获得认可。批准和认可部门可以提出修订要求。
======================================================================================================================维修管理手册和工作程序手册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写、修订和分发:•(a) 维修管理手册和工作程序手册可采用一本完整手册,或者多本分册的形式。采用多本分册形式的,应当在维修管理手册中有参照说明,不得在管理上出现空缺内容;•(b) 国内维修单位的手册应当至少使用中文,国外或者地区维修单位的手册可以使用中文或者英文;•(c) 维修管理手册应当采用活页的形式。维修管理手册应当包括有封面、目录、修订记录和有效页清单;手册每页中应当至少含有公司名称、手册名称、章节号、颁发或者修订日期、页码等;•(d) 工作程序手册的形式可以由维修单位自行制定,但应当便于存放、查找、修订及管理;•(e) 维修单位应当集中保存一套完整、有效的维修单位手册作为主手册,批准部门的批准页应当为原件;维修管理手册应当至少分发至责任经理、质量经理和生产经理;工作程序手册可以根据各部门和系统的具体工作职责全部或者部分分发至有关部门或者系统,必要时应当给某一部门或者系统分发多份。维修单位手册修订时应当对分发的手册进行及时修订。维修管理手册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并应当按照以下形式编写:(a) 第一部分责任经理声明:责任经理签署的,确认维修管理手册和工作程序手册符合本规定的要求,并保证在任何时候都符合本规定的要求的声明。(b) 第二部分修订和分发:维修管理手册和工作程序手册的修订和分发程序。(c) 第三部分厂房设施:维修许可证批准地点的厂房设施的说明,包括厂房设施的平面图及文字说明;使用批准地点以外的有关设施的,还应当包括该设施的平面图及文字说明。(d) 第四部分人员:包括总的人员数量及与经批准的维修工作有关的维修人员、放行人员及审核人员的数量,人员数量可以使用年度数据。(e) 第五部分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图及其说明,应能够表明各部门和系统之间的关系。(f) 第六部分主要管理人员:责任经理、质量经理、生产经理名单、资历及其职责的说明。(g) 第七部分 职责: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说明。(h) 第八部分维修能力说明:进行维修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维修工作的能力的说明。(i) 第九部分 管理要求:(1) 技术文件管理要求,包括适航性资料及维修单位制定的工作单卡、维修实施依据文件的管理要求;(2) 人员培训管理要求;(3) 工具设备管理要求;(4) 航材管理要求;(5) 生产控制要求;(6) 外委项目及外委单位管理要求;(7) 维修记录与报告要求;(8) 从维修项目接收至最终放行的整个维修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j) 第十部分 自我质量审核要求。(k) 第十一部分被授权的放行人员的名单以及签字或者印章样件。(l) 第十二部分 外委单位及外委项目清单。(m) 第十三部分 维修单位实际使用表格、标牌的样件。(n) 第十四部分 对本规定符合性的说明。
工作程序手册应当至少包括如下适用的项目:(a) 依据;(b) 适用范围;(c) 人员岗位资格;(d) 需要的工具和器材;(e) 工作或者操作程序;(f) 工作标准;(g) 工作记录要求;(h) 使用的表格、标牌样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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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认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东航解疑达人

发表于 2014-8-4 10: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内容比较多,大部分都是法律明文的基础知识,但是应该可以将我们MMM和MOP手册来龙去脉以及如何编写做一个粗略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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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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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8 21: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

于 2014-09-18 21:53:14 连续回帖自动追加: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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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机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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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8 23: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北石家庄

Re:维修管理方案、维修工程管理方案和维修管理手册有什

维修管理手册,是公司级手册,由安监部牵头,民航局批准。
工作程序手册,是部门级手册,适用于工程部内部,由责任经理或者授权的质量经理批准生效,或者仅向局方备案。
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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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务正式工-执照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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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0 10:3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觉得这些行政文件真没用,还要考试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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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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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9 19: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7楼说的对,维修管理手册,是公司级手册,由安监部牵头,民航局批准。
工作程序手册,是部门级手册,适用于工程部内部,由责任经理或者授权的质量经理批准生效,或者仅向局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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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5 07:5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维修管理手册,是公司级手册,由安监部牵头,民航局批准。
工作程序手册,是部门级手册,适用于工程部内部,由责任经理或者授权的质量经理批准生效,或者仅向局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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