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3次普通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的规定,经董事长李丰华先生召集于2006年9月25日召开,以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作出决定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兹通告会议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6年11月9日(星期四)上午9点,预计会期半天。 3、会议地点: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上海航友宾馆会议中心(位于虹桥国际机场广场东南角)。 4、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公司向空中客车公司购买30架空客A320系列飞机的议案。 购买30架空客A320系列飞机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06年6月 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10月9 日(星期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在完成登记程序后,有权参加会议。(境外股东另行通知)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四、登记方法 1、传真登记:凡是拟出席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于2006年10月19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以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会议回执见附件一:《股东大会回执》。传真:021-6268 6116 2、信件登记:凡是拟出席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于2006年10月14日至10月19日以信件方式送达本公司。时间以邮戳为准。会议回执见附件一:《股东大会回执》。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200335 (来信请署明详细地址,以便本公司回复) 3、收悉上述文件后,公司将完成年度股东大会的登记程序,并以传真或信件方式发出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单于股东。本公司欢迎广大股东就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积极发表意见。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虹桥机场内空港三路东航机关1号楼)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联系电话:021-6268 6268-30922/30925 3、联系传真:021-62686116 4、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9月25日 附件一:股东大会回执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拟亲自 / 委托代理人 ,出席贵公司于2006年11月9日(星期四)上午9时整在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上海航友宾馆会议中心举行的贵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日期:2006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大会主席)或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注:选赞成,请打“√”,选反对,请打“×”;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小写): 股,(大写):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受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