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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航空股份公司2006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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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5 20: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西防城港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除已公告的提案之外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经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07年6月29日在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航友宾馆会议中心召开。

  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经在会议召开45日前,将会议通知邮寄或公告全体股东。截至2007年6月8日的股东登记截止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会议登记文件1份,代表股份29.04亿股,委任李丰华先生代为表决;收到H股股东会议登记文件1份,代表股份(1,512,635,799)15亿1263万5799股,委托大会主席代为表决;收到A股股东会议登记文件21份,代表股份(10,029,579)1002万9579股,由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拟出席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股份(4,426,665,378)44亿2666万5378股,约占公司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0.95%,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份数。因此,本次大会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丰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以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对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31,522,488股,其中同意为3,131,490,688股,占投票的99.9990 %,反对为31,800股,占投票的0.0010 %,弃权或没有表明意见为0股,占投票的0%。

  2、 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31,502,488股,其中同意为3,131,470,688股,占投票的99.9990 %,反对为31,800股,占投票的0.0010 %,弃权或没有表明意见为0股,占投票的0%。

  3、 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31,493,488股,其中同意为3,131,470,688股,占投票的99.9993 %,反对为22,800股,占投票的0.0007 %,弃权或没有表明意见为0股,占投票的0%。

  4、 审议通过聘任公司2007年度国内及国际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国内审计师,聘任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国际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47,139,888股,其中同意为3,147,139,888股,占投票的100.0000 %,反对为0股,占投票的0 %,弃权或没有表明意见为0股,占投票的0%。

  5、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方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47,139,888股,其中同意为3,147,062,488股,占投票的99.9975 %,反对为77,400股,占投票的0.0025 %,弃权或没有表明意见为0股,占投票的0%。

  6、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修改条款见公司于2007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47,131,788股,其中同意为3,147,122,788股,占投票的99.9997 %,反对为9,000股,占投票的0.0003 %,弃权或没有表明意见为0股,占投票的0%。

  7、 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选举李丰华、李军、罗朝庚、曹建雄、罗祝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选举胡鸿高、乐巩南、吴百旺、周瑞金、谢荣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 审议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选举刘江波、徐昭、刘家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被委任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郝一林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 职工监事选举情况

  经过公司工会推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桃英女士和杨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的职工监事。

  五、 备查文件

  1、 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 职工监事的推荐函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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